套路贷”案件中受害人要积极行动,挽回自己的损失-法拍网

  一、何为套路贷

根据本人接触的套路贷受害者,一般会存在一个致命的弱点:明明知道被骗,敢怒不敢言。正是这种消极心态,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。套路贷通常会从周边朋友开始物色对象,同伙中往往会有一个和自己很熟的人,亲戚、朋友、同学等都有可能,而且他们会从中扮演一个和事佬的角色,在你没钱偿还时在旁边煽风点火,纵容你拆东墙补西墙,甚至引导你以房抵债。

根据《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本市办理“套路贷”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》的规定,“套路贷”是指:以民间借贷为幌子,通过“虚增债务”“签订虚假借款协议”“制造资金走账流水”“肆意认定违约”“转单平账”等方式,采用欺骗、胁迫、滋扰、纠缠、非法拘禁、敲诈勒索、虚假诉讼等手段,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。

  二、惯用套路

1.制造民间借贷假象。被告人对外以“小额贷款公司”名义招揽生意,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,制造民间借贷假象,并以“违约金”、“保证金”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“虚高借款合同”“阴阳合同”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。

2.制造银行流水痕迹,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。

3.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,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“虚高借款”。

4.恶意垒高借款金额。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,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“小额贷款公司”或个人,或者“扮演”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“虚高借款合同”予以“平账”,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。

5.软硬兼施“索债”,或者提起虚假诉讼,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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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正确的救济方式

第一,收集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。

  1. 套路贷同伙名字、联系方式、住址及相互之间的关系;
  2. 借款时对方先扣除利息(砍头息)及超过银行贷款利息4倍

的资料;

3.银行转账流水及指定支付给同伙的流水记录,或者到银行取

现、交付的资料;

4.日常和套路贷人员短信、微信聊天记录;

5.催收人员电话催收的通话记录、暴力催收记录;

6.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资料。

  第二,发现自己被套路贷,首先要去公安机关报案。

公安通常不会直接立案,但你一旦去公安报案,将会给犯罪分子产生威慑力,他们就不敢对你采取暴力方式,这样也会保证你和家人的人身安全。而且随着公安机关接到受害人报警的增加,立案的几率也会随之加大。一旦犯罪事实查清,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。

套路贷案件通常会涉及如下罪名:诈骗罪、虚假诉讼罪、抢劫罪、敲诈勒索罪、绑架罪、寻衅滋事罪、强迫交易罪、非法侵入住宅罪、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、非法拘禁罪、故意毁坏财物罪。

  第三、被套路贷起诉要积极应对,而且要发起正面反击。

1.面对套路贷的起诉,要收集证据,证明案件存在砍头息、假流水、虚增债务、暴力催收、虚假诉讼等违法甚至犯罪的情况,来对抗套路贷要求还款的诉请,这样一旦认定涉嫌犯罪,案件就可以被驳回起诉,犯罪部分也会移送到公安机关处理。

  2.诉讼中可以提起反诉要求返还自己多付的利息。
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09月01日实施的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六条规定,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%,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。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%部分的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
  3.因套路贷被夺走的车辆、房产、机械设备等财产也要通过法律手段追回。 实务中,很多套路贷人员通过放贷赚得盆满钵满,甚至还霸占了受害者的房产,通过制作虚假房屋买卖的方式,心安理得的住在里面。受害者应该绝地反击,通过诉讼确认合同无效或者撤销等方式,追回自己的财产,最大程度的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。